近日,一条“多位明星给缅北四大家族白所成之子白应苍录视频祝寿”的视频引发网络热议。网传视频疑似拍摄于一场生日宴会,舞台中央的大屏幕上播放着一段视频,视频中有不少演员、网红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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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晚,演员杜旭东发布视频表示,“碍于情面配合录制了这个(祝福)视频,未查证该人的身份背景”,对此深感自责,对不当言行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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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类似的祝福视频早已在网络热销,这类祝福视频多被用于生日、节庆等庆典场合。记者联系了网络多家经营祝福视频的店家后发现,祝福视频的价格,从普通版的几十元、上百元,到“明星”版的上千元、数万元,有不少店家的月销量可达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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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视频”种类多样
月销量可达1000+
记者发现,近年来在不少中小企业、微商的宣传视频中,经常会出现“明星祝福”内容,例如年会、开业、招商会等场合。甚至在不少新人结婚、生日宴会场合也会出现知名艺人的祝福视频。
“明星、网红喊话+跳舞、仅需258” “生日喊话祝福视频” “定制表白举牌惊喜拍摄”……记者在不少网络电商平台输入“明星祝福视频”这一关键词进行检索后,搜索到几十页的商品,大部分“祝福视频”的标价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其中,销售祝福视频最多的店家月销量单数达到了1000+。一家销量较高的店家表示,“祝福视频在某电商平台一周出售20-30单根本不是问题。” 该卖家介绍,不少卖家都是在第三方平台进行后续交易。“粗略估算,所有平台每月的成交量总计在1000单左右。”
记者随机点进一家月销量超500的店铺看到,在店铺商品介绍中有特别标注,“价格只是标价,是一个方便拍付的基数,可联系客服看样片,支持自定义文案。”经过询问,记者了解到,除了常规的“明星祝福视频”,店铺里还有“欧美性感祝福”“网红跳舞祝福”,类似的祝福视频时长从15秒到60秒不等。“基本上,价格根据知名程度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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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祝福视频200元至400元
一线艺人价格五位数起步
据常年销售祝福视频的店家徐峰介绍,祝福视频的价格根据定制内容的不同,价格也有所不同,相对普通一些的视频可以卖到成百上千,专业的私人定制甚至可以卖到五位数、六位数的高价。
“一条普通视频的价格在200元至400元之间。” 徐峰介绍,普通版本的视频大部分为3到5名外国人,加几句统一的喊话再配上相应的舞蹈。“普通版本的视频最畅销,也最好卖。一般销量最好的时候就是春节假期或者大型节日,忙起来的时候经常脱销。”
而高端版本的祝福视频价格则与普通版天差地别。在徐峰展示的“祝福视频”中,可以看到显示有各种级别的“明星演员”,有“天王一线歌星祝福视频”“二人转演员祝福视频”“相声演员祝福视频”“港台明星祝福视频”等。除了上述样片视频,徐峰还提供了一份“明星价位表”,名单显示多位一线知名艺人的名字,名字后面标注价格均超过五位数,其中价格最高的为12万元起。
“购买这些明星祝福视频的顾客也是分年龄段的。像相声、二人转类明星的祝福视频,购买者一般是为了长辈的生日宴会。像港台明星的祝福视频一般是年轻人或者微商购买。”徐峰介绍。根据艺人的知名度,价格也会有所区分,一线知名艺人1万元起步,二线三线逐级递减2000元。在徐峰发来的样片中,多位艺人面带微笑,都在说着:“祝××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天天开心。” 徐峰展示完视频后特意向记者叮嘱,“这些都是保密的,购买前不能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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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层层加码
入手价格各有高低
当记者询问知名艺人的祝福视频是否为艺人本人拍摄时,徐峰回复称:“一切保真,非诚勿扰。”而视频是否都是原创一手拍摄?卖家表示,网上的不少视频都是经过代理商代理的,“很少能有一手直接售卖视频的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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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店家介绍,给艺人直接拍摄视频的人员是第一手视频,他们与各级别代理商接触,逐级进行贩卖。“认识代理商越靠前赚的就越多,拿到手的视频价格肯定要高于上一级代理的价格。一般是在拿货价的基础上,每条视频分别往上加。”店家说。但上述的加价规则仅限于普通视频,“如果是找知名艺人拍摄祝福视频,每条视频的加价就不一样了,具体内容就需要保密了。”
媒体调查发现,当下,“明星祝福视频”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链,从选择明星,到提供相关文案内容,再到提供不同价格的“套餐”服务等,均有相应的平台提供服务,最高一条价格为20万元。此外,明星也可自己入驻平台并接单。明星为一些商品、企业录制祝福视频,固然有助于扩大品牌或企业的影响力,提升产品的知名度,本来也是注意力经济的一部分,但当这种“祝福”恣意生长,全无约束,甚至有可能溢出法律的边界,并对受众产生误导时,则显然需要加强规范了。
当下,随着经济活跃度的提升,很多产品质量如何、服务是否靠谱等,一般公众往往缺乏辨识力,也因此,有着超强影响力的明星往往会影响一般公众的判断。这并不是说民众天然会被误导,而是说,恰恰是因为明星的倾向性可能会成为一种商业选择,进而会成为民众的“跟风”选择。企业愿意花钱请明星祝福,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这种“跟风”运用得当,可能会成为效益奇佳的“粉丝经济”。就像当下方兴未艾的明星直播带货,很多青年人会不加判断地跟定自己喜欢的明星,明星推荐什么他们就会跟进。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广告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此外,7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主播应履行代言人的责任与义务。
可见,即便当下对明星祝福的规范还难以完全依照广告法处置,但不妨参照相应的法律精神予以规范。你推荐了,你证明了,你实际上是在做商业推广,你就应该负起责任来。一味推脱,甚至打“祝福”的擦边球,并不能逃脱处罚。
一些企业既想利用明星的人气流量,又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直播平台上以“明星推荐官”“首席体验官”等身份推荐商品,本质上仍属于商业广告行为。对此,有关部门理应主动介入,强化约束,不能让此类行为继续游弋在法律规范之外。
市场在发展,商业也会出现诸多创新行为,这本身值得鼓励,但必要的规范仍是需要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方面,呵护新的业态健康发展则是另一方面。这样,一个诚信、负责的市场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