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仲维莉
这两年,仿佛进入了IP的漩涡,网文小说影视化作品层出不穷。从《庆余年》的成功,再到《赘婿》,到现在的《雪中悍刀行》。似乎热门小说的热度才能够保证投资商的注资。从“魔改”到正视IP的真正价值, IP改编也随着行业的沉潜开始将“内容为王”当做行业准入守则,产业链也逐渐趋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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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编剧battle,谁之过?
相较于电影,一部电视剧成色几何,剧本内容占据了重要位置,也是打磨环节中最为关键的一环。相较于孵化周期更为漫长的原创剧本,本身就有框架、剧情路线以及人物设定的IP改编显然更为方便,面向平台时IP改编自带数据的说服力。
但是因为种种客观原因,总会使得影视化之后不那么遵照原著,甚至魔改剧情,于是引起作者,原著党,编剧们的三方冲突,也是不可避免。
作者尾鱼曾在微博发表长文,称“除了《司藤》,其他的改编剧本送到我手里的,我都表示了强烈反对,这种反对不是基于过审,而是基于人设和故事逻辑的。”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人推测恐怕是尾鱼的代表作《西出玉门》的剧本改编原作者难以接受,因此才有了这么一出。紫金陈随后也声援了尾鱼,表示“剧情不行的话第一责任人肯定是编剧,第二是导演和制片。”
以尾鱼为代表的原创作者们发出了在影视剧改编中希望获得一定程度话语权和尊重的声音,很快让编剧界内炸开了锅。编剧江光煜不满回应“烂剧替公司赚钱了,对不起观众,好歹对得起甲方。”编剧汪海林回应“网文作者抱怨编剧魔改,编剧抱怨网文太烂都是不成熟的表现。”也有编剧对这一现状颇为无奈,编剧尚梦璐回应“改剧本,你永远不知道最终播出的剧情离编剧的终稿剧本差了多远。”就连《斛珠夫人》的编剧“钏儿不乖”也微博发文称“笔下人物,面目全非,不知所谓”,似乎也印证了编剧在整部影视剧最终成品中所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有限。

而作为一部影视剧最终验收人的观众们对于编剧们的说法似乎并不买账,不少网友大发牢骚,相当多人认为好好的小说魔改的剧情“辣眼睛”编剧必须背锅,也有网友认为有的网文小说的部分剧情就不适合拍摄出来,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多少有点“护犊子”,也有人称编剧就算认真改了也架不住制片人不看原著胡乱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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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原著不等于影视剧本
在国内影视行业向来不是编剧中心制的背景下,编剧们的话语权称得上是微乎其微。对于不同的声音与对峙,编剧们的委屈理应被理解和接受,毕竟像网友调侃“你永远不知道最终的播出剧情离编剧的终稿剧本差了多远”。
一些报道显示,有的影视剧对原著进行“魔改”,并不全然是编剧的责任。有时,原著作者和编剧紧密合作,完成了既符合原著情节,又满足影视化需求的剧本,但是进一步拍摄制作时,还是遭到了“不明力量”的篡改——直到播出时,原作者和编剧才知道自己的作品被拍成什么样子。
在影视剧的整个生产制作流程中,投资方的话语权占据过高比重。曾有媒体报道,有编剧在开拍前被投资方要求增加一个女配角的戏份,于是不得不给剧本“注水”,也因此进行了不忠实于原著的改编。有编剧无奈地表示:“你以为编剧想注水?你不改,人家不满意、不通过、不给钱。”在当前的影视制作生态下,很多本应对剧情和故事走向负主要责任的原著作者和编辑,居于从属和被支配的位置。话语权更大的投资方、制作公司、导演甚至演员,都会影响最终的剧本呈现。艺术创作规律被忽视,良好的表现效果自然无从谈起。
观众是不好愚弄的,一部影视剧的市场反馈,始终取决于“好不好看”,而不会被任何不相关的外力左右。如今,文学作品ip改编已成为影视制作题材的最主要来源,既然原著已经接受了读者的检验,那么至少说明其情节、人物、思想都立得住。影视改编忠实原著,不光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尊重与保护,也是对艺术创作规律的遵循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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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原著,尊重市场规律,尊重观众的剧本才是好剧本
文学原著和影视剧本 本身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都需要经过一定的转化与二次创作才能最终将画面呈现在荧屏上,这是基本且周知的创作规律。就像《赘婿》《甄嬛传》《庆余年》,其实都算口碑不错,相对于改编比较成功的。
其实,无论是站在编剧还是原著作者的角度来看,IP的改编最终还是需要符合大众的口味,而非苛求还原粉丝心中的形象,毕竟影视剧最后面对的是数以万计的观众,一味地遵从原著而不去做任何影视化方向的改动,也是对观众的不负责。
剧本遭遇“魔改”本应是一件中性事件,原著小说为了适应市场和影视剧逻辑进行大量增删改编的过程是编剧的创作过程,编剧的创作理应得到尊重,而原作者作为观众市场的一分子,他们的声音也应当得到重视。编剧和作者原本不应该是相互对立的团体,应该批评的是不动脑子的“打字机”编剧和复制粘贴的网文写手以及但求速成快速回本的投资制片。
在新的一年,我们希望市场能看到更多有一定特殊性、反套路、非典型化的内容。剧本乃一剧之本,我们期待新的一年有更多的,不魔改、有创新的好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