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还是套路得人心,古代剧本也有不少固定模式

  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这话虽说不是古人云,但委实不虚。有人说剧本杀大佬和萌新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会不会娴熟地使用套路,掌握一定套路,有时候就是抓住凶手或成功逃脱问鼎MVP的关键。对于玩家如此,对于剧本杀作者来说也是如此。剧本杀玩久了,有些玩家也会萌生自己创作一套剧本杀的念头,同时发现很多剧本也是根据一定套路构造的。其实,剧本有套路,自古皆然,中国古代剧本便有不少固定模式。

  中国古代剧本的套路首先表现在人物设置上。古典戏曲无论是杂剧还是传奇,都有一套非常完整的角色体制,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生、旦、净、末、丑等,演员首先要扮演一类角色,再由角色来扮演人物。不同的角色有着不同的表演风格,在舞台上,观众常常通过角色的嗓音和动作,一看便知这个人物的身份和品行。而一个人物出场时,也会有一段出场的道白,类似于我们在“剧本杀”时拿到的人物小传中的人物背景介绍。比如关汉卿《鲁斋郎》中鲁斋郎出场即自白:

  花花太岁为第一,浪子丧门再没双。街市小民闻吾怕,则我是权豪势要鲁斋郎。小官鲁斋郎是也。随朝数载,谢圣恩可怜,除授今职。小官嫌官小不做,嫌马瘦不骑,但行处引的是花腿闲汉,弹弓粘竿,鹞儿小鹞,每日飞鹰走犬,街市闲行。但见人家好的玩器,怎么他倒有,我倒无,我则借三日玩看了,第四日便还他,也不坏了他的。人家有那骏马雕鞍,我使人牵来,则骑三日,第四日便还他,也不坏了他的。我是个本分的人。

  元杂剧公案戏中有不少如鲁斋郎这般“权豪势要”的角色,他们目无纲纪,胡作非为,最后通常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般来讲,公案戏剧本的受害人是老实巴交的好人形象,有时会由“旦”或“末”来扮演。公案戏中的“侦探”常常是清官形象,尤以包公为典型。包公在元杂剧中不仅仅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判官,更是一位刚正不阿专门打击“权豪势要”的政治领袖,正如《后庭花》杂剧中所写:“见放着开封府执法牟包龙图,必有个目前见血,剑下伏诛。”

  构思剧本的关键环节是构思作案动机。与当代推理小说中复杂的心理动机相比,元杂剧公案戏中的作案动机常常比较简单,左右不离“财”与“色”两样。元杂剧将人性之贪财好色淋漓展现,《风雨像生货郎旦》中妓女张玉娥气死李秀才正妻,又勾结奸夫火烧李宅,在江边勒死李秀才谋财害命,最后刘秀才生还,奸夫淫妇案发伏诛;《包待制智赚生金阁》中庞衙内强占郭成的祖传宝物“生金阁”,还强占郭妻李氏,杀死郭成,最终被包公绳之以法。

  元剧中也有一些单纯的财产官司,《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字》写荒年兄弟立约未分家产,弟出逃死后,侄子刘安住负父母尸骨归葬,其伯母为了自己的女婿独占家财,拒不认亲,还骗走合同,最后由包龙图出场确认合同文字的合法性,使安住得以认祖归宗。

  元剧中谋财害命也不在少数,《叮叮当当盆儿鬼》就表现了一桩骇人听闻的谋财害命案:外出做买卖的小商人杨国用,回家途中借宿在“盆罐赵”的黑店。“盆罐赵”夫妻杀死杨国用,夺其经商所得钱财,又将尸首焚烧制成瓦盆。后来老差吏张别古得到瓦盆,杨国用的鬼魂在盆中诉苦,张别古携带瓦盆向包公鸣冤,最终严惩凶手。这个故事到了小说《三侠五义》中,变成了为人们所熟知的“乌盆案”。

  “剧本杀”的终极套路,正是一套环环相扣、让人拍案叫绝的侦破思维。一套剧本是否成功,也正取决于案件侦破过程中的“头脑风暴”是否足够引人入胜。然而,与西方推理小说和当代剧本杀崇尚线索勘查和逻辑推理相比,中国古代剧本中的侦破思维显得格外另类,案件的侦破常常依赖非自然力量或人伦经验判断。案件侦破过程中的非自然力量主要表现为受害者鬼魂鸣冤,如《盆儿鬼》中的谋杀案件就是由瓦盆中被害者的鬼魂诉说案情经过,才得以惩治凶手;与之相似,著名的杂剧《窦娥冤》的结局,亦是在窦娥的鬼魂的控诉下,感天动地,奇冤昭雪。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 仲维莉 审核: 刘宜庆